预包装食品标签新旧法规对比:这些事项必须标清
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,这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食品安全的基础。根据最新法规要求,标签必须注明的事项在旧版基础上有所调整。下面,我们以问答形式来对比新旧法规的差异,帮你快速理清要点。
首先,新法规保留了旧版的核心内容:标签必须标注食品名称、配料表、净含量和规格、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、贮存条件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、产品标准代号等。与旧版相比,新规特别强调了“过敏原信息”的强制性标注,而旧版仅建议标注。另外,新法规对“配料表”的排序要求更严格,必须按添加量从高到低排列,旧版虽有要求但执行不严。
其次,新法规新增了“营养标签”的强制要求,必须标注能量、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,旧版仅推荐标注。同时,新规对“生产日期”的标注位置和字体大小也有明确规范,要求必须清晰易读,避免模糊不清。例如,旧版可能允许生产日期印在封口处,新规则要求印在包装主视面。
最后,新法规对“转基因”食品的标注更严格,必须明确标识“转基因”字样,旧版有时可用“加工原料为转基因”等模糊表述。综上,新旧对比的核心差异在于:新规更注重过敏原、营养信息和转基因的透明化。建议食品企业及时更新标签,确保合规。消费者购买时,也请重点核对生产日期、配料表和营养标签,保障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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