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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对比:新规之下,标注事项更严格了

日期:2026-06-24 23:20 来源:贺南湾贸易

很多做食品批发和代理的朋友,尤其是像我们厦门贺南湾贸易这样深耕进口食品领域的企业,最头疼的问题之一就是“标签合不合规”。2023年,国家发布了新版的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 7718),对标签标注事项进行了大幅调整。与旧版相比,新规的核心变化在于“强制内容更多,表述更清晰”。

首先,在基本信息上,新旧法规都要求标注食品名称、配料表、净含量、生产者和(或)经销者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、贮存条件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。但新规新增了“致敏物质”的强制标注,比如含有麸质的谷物、甲壳纲类动物、蛋类、鱼类、花生、大豆、乳及坚果等,必须明确提示,这对进口食品尤其重要,因为许多国外零食都含有这些成分。此外,新规对“日期标注”的位置和字号有了更严格的要求,必须清晰、持久,且不易脱落,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藏在角落。

其次,在营养标签方面,旧版只强制标注能量、蛋白质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和钠这五项核心营养素。而新规在原有基础上,要求对“反式脂肪酸”进行强制标识,如果配料中使用氢化油脂,就必须在营养成分表中单独列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。这对于代理休闲零食的批发商来説是个关键点,像饼干、薯片、代可可脂巧克力等产品,如果没有标注反式脂肪酸,就属于不合规商品。

最后,对于进口预包装食品,新规也强化了“原产国”和“进口商”信息的标注要求。标签上不仅要标明原产国或地区,还要有在国内依法登记的进口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。这意味着,像我们贺南湾贸易在代理海外零食时,必须确保每一批货物的标签都更新为最新的标准格式,否则在市场监管抽检中很容易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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